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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洪雪)生活不能自理的七旬老人張先生,將兒子訴至法庭,要求其在法定節日登門看望,並帶上價值不低於200元的禮物。今日上午房山法院通報,已受理該起贍養糾紛。
  張先生訴稱,自己已是七旬高齡,卻遭兒子拋棄,生活上不能自理,需要人照顧,故為了維護權益,起訴兒子要求其每月給付贍養費或者保姆費,在法定假日登門看望並帶上價值不低於200元的禮物。
  小張稱,自己家裡情況特殊,且父親再婚後與自己的感情一般,父親的退休金以及額外的收益足夠,無需給付贍養費。“父親再婚後對我冷漠許多,我與他的感情也就疏遠了。”小張稱,父親現在容易受人蠱惑,故不同意其訴訟請求。
  據悉,房山區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。  (原標題:父訴兒看望 禮不能下200元 兒稱父再婚後對其冷漠 且退休金等足夠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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